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二手烟、三手烟的危害究竟有多大?******
最近,一对60多岁的夫妻先后确诊了肺癌。妻子介绍,自己丈夫吸烟将近50年,没想到自己比他先患上肺癌。夫妻一方吸烟,另一方势必会被动地吸到二手烟、三手烟。
吸烟是导致肺癌的首要原因,即使不患肺癌,烟草也会对肺功能造成其他严重的损害。
每当劝身边人戒烟时,总会被这样的话噎住:“隔壁那谁,抽了一辈子烟,也活得好好的……”还有类似“我抽烟我身体不好,和你没什么关系”这样的话语。其实,抽烟不仅仅对抽烟者的身体有害,二手烟、三手烟对其他人也有很大危害,甚至超过了对抽烟者自身的危害!
什么是二手烟、三手烟?
点燃一支烟,吸烟者吸入的是经过过滤的烟雾,剩下大部分未经过滤的烟雾,就成为了“二手烟”。二手烟由两种烟雾混合而成:侧流烟和主流烟。侧流烟指的是直接从纸烟、雪茄或者烟斗里飘出的烟,主流烟则是从吸烟者嘴里吐出的烟雾。
二手烟中,有大约250种有毒物质,其中至少69种致癌,金属、烟草特有亚硝胺及多环芳烃等有害物质。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烟草每年使全球800多万人失去生命,其中,有120万非吸烟者死于二手烟暴露导致的疾病。同时二手烟暴露也是导致冠心病的重要因素。
三手烟其实来源于二手烟,但是比二手烟成分要复杂。“三手烟”是指附着在衣服、墙壁、地毯、家具甚至头发和皮肤等表面的残留烟草烟雾,所含的有毒成分包括氢氰酸、丁烷、甲苯、砷、铅、一氧化碳以及超过十种高度致癌的化合物。
三手烟会附着在接触到的任何物体上,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累积,可以渗入到地板和墙壁中,很难清除和清洁。此外,吸附在物体表面的三手烟还会重新散发到空气中,与氧化剂反应和其他化合物产生二次污染物。有研究表明,烟草烟气中残留的尼古丁会与环境中的一氧化二氮发生反应,形成致癌的烟草特异性亚硝胺。
二手烟、三手烟的危害有多大?
很多人认为,只要不在家人面前吸烟就不会对家人身体造成影响,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相关研究指出,吸烟的父母就算不在他们的婴儿面前吸烟,却仍然从婴儿尿液中验出尼古丁的代谢物可丁宁,其含量是一般婴儿的5.58倍。
吸二手烟、三手烟的危害,可能比吸烟者还大!这是因为香烟点燃后外冒的烟与吸入的烟相比,一些致癌物质的含量更高,如一氧化碳含量高5倍,焦油和尼古丁高3倍,苯高4倍,氨高46倍,亚硝胺高50倍,这些物质被不吸烟者经鼻吸入呼吸道后,一样可损害气管上皮细胞,诱发癌变。
对女性来说,长期暴露在二手烟下可导致容颜早衰、月经紊乱、雌激素低下、骨质疏松,严重的还将引发宫颈癌、子宫癌等疾病。
儿童更易受到三手烟的危害,他们成天爬来爬去,嬉戏玩耍,经常接触到被污染的表面。由于婴幼儿和儿童体重相对成人低,免疫系统较脆弱,吸入这些有害物质后,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引起婴幼儿的呼吸系统问题,如急性支气管炎、哮喘等。另外,环境中的烟草残留物,也可对儿童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造成不小的危害。
图源:摄图网
如何尽量减少二手烟、三手烟的伤害?
如果无法避免经常暴露在二手烟或三手烟的环境中,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措施,尽量减少二手烟、三手烟对自己的伤害。
开窗通风。在室内即使只吸一支烟,也需要开窗通风16个小时以上,才能使PM2.5浓度恢复之前的水平。除了开窗通风,室内还可以适当摆放绿植,必要时可使用空气净化器。
及时清洗衣物。若身边有人吸烟,不要在吸过烟的环境中长期停留,回家后应更换衣服且洗澡。及时更换可能存在三手烟的物品如衣物、窗帘、地毯、床上用品等,并且避免在室内留放吸烟用品。
多吃水果蔬菜。多吃富含胡萝卜素及维生素C的新鲜蔬果,适当喝些绿茶,这些食物有助于清除烟进入人体后产生的自由基,减少伤害。
远离吸烟者。在室外尽量少在吸烟场所逗留,尤其是婴幼儿、青少年及体弱多病者等特殊人群。外出旅游时,尽量选择待在无烟区。乘车时,选择无烟车厢;住酒店时,选择无烟的房间。
劝他人戒烟。如果避无可避,要对吸烟者果断说“不”,让他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
癌症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吸烟只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这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又是一个绝对可以控制的因素,为爱人,为子女,为了身边的人,为了健康,戒烟吧!
来源:科技日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命时报、人民日报、科普熊猫、广东卫生信息
整理:刘雪洁